如今,经常有朋友在婚前贷款买了车,在还贷期间找到了另一半结了婚,然后和另一半共同还贷,因为可能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,这就得有必要清楚车辆所有权属于谁,比如是贷款人所有,还是夫妻共同财产。这里,就举个例子来告诉大家。
当初,为了方便与女友佳佳约会,小强贷款购买了一辆车子,经过了热恋期后,与女友双手相牵步入婚姻殿堂。婚后两人虽挣的不多,但日子却过得有滋有味,除了支付一些必要生活费用外,还要支付购车贷款。
然而,好景不长。在结婚不到两年后,小强与佳佳因各种矛盾常吵架,婚姻也走到了尽头。最终二人由一拍即合变成了劳燕分飞,而且因对汽车财产分割产生分歧,闹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。小强认为汽车是自己婚前所买,车辆也登记在自己的名下,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,不应分割。而佳佳却提出,双方婚后共同偿还了贷款9万元,应属夫妻共同财产,所以车辆她也应该有一份。两人各执一词,不相上下。然而哪方说的更有道理呢?
经法院审理认为,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,婚前的财产不应在分割范围内,因此可以首先认定,该车属于小强的个人财产。但在小强与佳佳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两人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,用来还贷的这9万元钱是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自然也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,佳佳有权就这部分财产主张自己的权益。因此,法院最终认定,汽车归小强所有,但他应补偿原告5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