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再和央行基准利率挂钩,而是与LPR有关。央行于2019年12月发布了公告,以后的房贷利率会从“贷款基准利率上浮模式”转换为“LPR利率加点模式”。
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。像2020年4月份的LPR定价是:1年期LPR为3.85%;5年期以上LPR为4.65%。那么之后去办理房贷,在新的LPR定价出来之前,房贷利率就是以4.65%作为定价基准,再加点计算的。
比如某地规定房贷利率是LPR利率加六十基点的话,那就是:4.65%+0.6%(一个基点是0.01%)=5.25%。
而大家需要注意,房贷利率每年可以调整一次,新利率按照调整之前一个月的LPR利率确定。至于重定价日,客户可以直接选定为1月1日,也可与银行约定任何一个月份进行调整。
比如每年1月调整房贷利率的话,那么每年1月的新房贷利率就等于去年12月的5年期LPR利率加点形成,新利率会影响房贷未来一年的还款,直到再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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